國家佔用農村的地的土地補償費有哪些土地補償費: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徵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徵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徵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