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主要是什麼意思

行政許可主要是什麼意思
行政許可主要是什麼意思
1、將行政許可確定爲行政行爲。 行政行爲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管理活動、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做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爲”。 行政行爲包括抽象行政行爲(立法行爲)、具體行政行爲(執法行爲)。行政許可法是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對象發佈的能反覆適用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該文件不具有直接的強制執行效力,它所針對的事實是規範發佈以後的事實,是對未來之事作出“假定”、“處理”、“制裁”的規定 。
2、《行政許可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爲。”第三條以兩款分別規定:“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有關行政機關對其他機關或者對其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