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要具備什麼樣的條款借貸合同要寫明的內容:1、借款種類。2、借款用途。3、借款金額。4、借款利率。5、借款期限。6、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7、保證條款。8、違約責任。9、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