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建合夥協議

房屋修建合夥協議
違規修建的房屋

根據國家的《土地管理法規定》,未經批准非法建造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並拆除在違法用地上新建的房屋。這類的房子將不會給予經濟補償


在農村,很多宅基地、農場都是非法佔用耕地,並且未經允許。所以如果有這類的房屋可能面臨着被拆除的危險,而且沒有經濟補償。


補償時補償款或是房屋置換,拆遷方都會和被拆遷人進行協商,如果不滿意補償,不要在協議上簽字,要及時採取行動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再次協商不成功時,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