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不正當競爭的有獎銷售是否有效最高獎的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有獎銷售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