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關於非住宅房產稅徵收

天津關於非住宅房產稅徵收
徵收非住宅房屋如何補償

徵收非住宅的,對因徵收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給予補償。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房屋評估價值的6%一次性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選擇產權調換的,每月按房屋評估價值的5‰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停產停業期限按協議約定計算。提供了臨時週轉房的,不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過渡期限延長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房屋評估價值的5‰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在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前,被徵收房屋用於生產製造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可以適當提高,提高額度原則不得超過規定補償額的50%。


未經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坐落與工商、稅務登記的證明一致,暫停辦理通知公佈前連續合法經營,並能夠提供2年以上納稅記錄的,停產停業損失可以結合實際用途按本條規定給予補償。


由此可見,對住宅房屋的拆遷,重慶市按照房屋面積並結合家庭人口計算補償標準,對於家庭人口三人以上的,最低拆除補償折算面積是45平。居民可以選擇拿現金或者以產權置換的方式拿到新房。涉及到商業用房的,政府會在房屋安置費的基礎上發放停產停業補償等。以上就是小編總結歸納的有關重慶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