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付與物上代位的區別

委付與物上代位的區別
物上代位權可以通過代理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是通過委付

(1)委付必須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


(2)委付應就保險標的的全部。


(3)委付不得附有條件。


(4)委付必須經過保險人的同意。 保險人物上代位權是通過委付來取得的。委付是指保險標的發生推定全損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按推定全損賠償,並以明確方式表示將其標的所有權全部轉移給保險人的行爲。委付是一種放棄物權的法律行爲,是海上保險獨有的一種處理保險標的損失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