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資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投融資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土建項目經理的職責
  一、土建項目經理的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  2、向項目人員解釋和說明項目合同、項目設計、項目進度及配套計劃、協調程序等文件;  3、做好施工準備,落實具體計劃,形成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系統;  4、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預見問題,處理矛盾;  5、建立高效率的通訊指揮系統;  6、對分包工程的成本和場容、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管理、考覈驗收;  7、注意在工作中開發人才、培養人才,提高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作能力;  8、組織好項目生產調度會、經濟活動分析會等關鍵性會議;  9、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聯繫和經濟往來,每月向公司報告工作;  10、嚴格財經制度,加強財務、預算管理,推行項目內部承包責任制;  11、完成領導交辦其它的工作內容。  二、土建項目經理的權限:  1、經營決策權:以委託代表人的身份與建設單位及其它單位洽談項目施工業務,簽署與項目施工有關的業務性文件;  2、人事管理權:參與對項目班子的組建和勞務隊伍的選擇。對組建後的項目部班子成員及進入項目的勞務隊伍,有權按照規定進行合理的安排;  3、生產指揮權:項目經理根據工程進度總目標和階段性要求,按合同的總體要求及與業主的協商意見,有權對工程進度進行調整;在不違背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的前提下,有權審批一般的技術方案和技術措施;  4、物資和生產要素的調配權:項目經理對進入項目的物資生產要素有權合理調配、組合、使用;  5、項目成本管理權:項目部實施經審定的項目成本計劃,對成本目標進行控制管理,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成本進行監督;  6、利益分配權:在公司規定的範圍內,項目經理對項目人員月度獎金及兌現獎有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