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失蹤擔保人去世應該怎麼要回欠款

債務人失蹤擔保人去世應該怎麼要回欠款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債務人失蹤擔保人去世應該怎麼要回欠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務人失蹤擔保人去世應該怎麼要回欠款

1、首先,可查出債務人的戶籍所在地,到法院起訴他,要求償還債務。若連法院都無法找到他,可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來告知其來參加審理,若債務人不來參加開庭,法院可作出缺席判決,然後要求法院將債務人名下的財產查封、拍賣以抵償自己的債務。
2、此外,若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財產不足以抵債,債權人還可查債務人去世後,誰繼承了他的遺產,可要求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用債務人的遺產承擔連帶責任,承擔還債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