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什麼時間開始交

物業費什麼時間開始交
物業費什麼時間開始交
1、以業主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爲業主入住的開始,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
2、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對已購買但未入住的業主一年內按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交納,同時爲了儘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閒置,又規定一年後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
3、國家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物業費須多長時間繳納一次,那麼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問題可在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中註明。
4、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在交房之前物業公司要與開發商進行驗收,在驗收完後,物業公司正式接管該小區,那麼小區已竣工、且驗收合格後的房屋的資料、鑰匙都是必須要移交給物業公司的。
5、業主在接到開發商發放的入夥通知書後,根據入夥通知書上的時間開始繳納物業費,並且在該時間以後房屋的一切費用、責任都由業主自己承擔了。也就是說從那天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責任都歸業主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如果遲交納,可能會有滯納金。地方法規與規定中並沒有對物業費遲交的滯納金做出規定,但是依據法律規定,物業公司能否就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加收滯納金,應完全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如果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含有加收滯納金的條款,則物業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對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收取滯納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