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撫養關係

朋友撫養關係
朋友遇到撫養問題,請問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開庭是怎麼樣的?
關於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開庭的問題,我想說1.一般的撫養費糾紛案件:即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類案件父母雙方是案件的當事人,只能由父母中的一方提起訴訟,而不應該以子女的名義提起訴訟.因爲撫養教育子女是每個父母應盡的法律義務,即使雙方離婚後也不例外.由父母雙方來做案件的當事人,正是體現了父母雙方共同撫養教育子女的這種精神.若以子女的名義起訴,要求另一方給付撫養費,則不能體現這種父母對子女共同的撫養義務.所以應該且只能由父或母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對方提出訴訟,才符合法律規定. 2.特殊的撫養費糾紛案件:即由未成年子女向父母一方或雙方提出額外的合理的撫養費請求.這類案件由父母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確定的撫養費無法滿足或維持子女正常的生活、學習需要,或因重大疾病等而需要額外支出費用的前提下,此時糾紛的雙方應爲子女和父母,因爲之前父母雙方關於撫養費的協商或法院的判決,是就撫養子女的費用進行劃分,其效力僅對父母雙方有約束力,均不對子女有約束力.當協商或判決的數額不足時,子女當然有權利要求父母承擔增加的撫養費,故此時應以子女的名義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