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章程修改的股東決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一、子公司章程修改的股東決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子公司章程修改的股東決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招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二、股東會特別決議的事項

根據《公司法》規定適用特別決議的事項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

3、公司合併、分立、解散

4、變更公司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爲股份有限公司)

5、重大資產重組

6、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由出席會儀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事項僅包括1-4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必須經全部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三、有限公司的股東權利有哪些?

1、知情權。中小股東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應當對公司的情況有充分的瞭解。根據《公司法》第33條的規定,公司股東享有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這也是股東全面瞭解公司情況的首選方法。股東的這些權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絕。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的權利。

3、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根據《公司法》第71的規定,股東依法享有轉讓自己所持股權的權利,依法行使轉讓權也是股東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方式。

4、行使優先購買權。

5、依法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的權利。

6、以自己的名義維護公司和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7、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權利。

修改公司章程這麼重要的事情肯定是要召開股東會議的,並且要一半以上的股東都同意公司章程才能發生變動,基本上股東會議決議書的寫法都是這樣子的,其實公司每一次召開的股東大會都應該保存好會議決議書,這些都是公司非常重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