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戶口遷移手續什麼時候辦

一、賣房戶口遷移手續什麼時候辦

賣房戶口遷移手續什麼時候辦

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戶口遷出只能靠申請人主動提出,公安機關僅能在當事人自己提出遷移申請的情況下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同時須出具下列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到場人:房屋個人所有,則個人到場;房屋夫妻共有,則夫妻到場。

2、所需材料: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無產權證的需帶購房合同、發票原件及複印件;小區的物業證明;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集體戶口還需集體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加蓋公章)。

注:夫妻關係的需要帶結婚證及複印件;父母關係的需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二、賣方戶口遷出的方式

1、建議戶口遷入具有本市戶口的直系親屬處。

要按照相關規定,如果因爲賣出房屋而遷出戶口的,可遷入本市戶口的直系親屬處,也能遷入本市戶口的其他親屬。兩種情形都需要遷入房屋的承租人或產權人同意。若遷入直系親屬戶口處的,就沒有必要需要當地派出所批准,若遷入非直系親屬的其他人處的,需要當地派出所批准且不得造成居住困難。因此,需要遷出戶口的話,須找到同意接收的直系親屬。

2、遷入公共戶口:

如果賣房人一定要在賣房後把戶口保留在本地,建議掛在當地公安部門設立的公共戶中。等購買新的房屋後,再將其戶口遷入新居住地“公共戶”或所購房屋處。

3、請買方寬限時間

那假如不能立即找到接收戶口的親屬或者是其他人,需要考慮賣房後再重新購買房屋,而後將戶口遷入新購買的購買地址中。在實際辦理戶口遷移的過程中,賣家可以與買家進行協商,約定給予戶口遷移的寬限期,可以在寬限期內重新購買新的房屋,再將戶口遷入新購買新的地址中。

4、申請社區託管:

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進行諮詢,詢問我們所在社區是否有社區託管戶政策,如果有的話我們可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賣房合同、無房證明等手續,前往相關派出所進行辦理賣房後的戶口遷出。

各地對於戶口遷移的政策是不同的,如果把戶口遷到外地,那麼以後戶口想要遷回原籍必須按照當地的戶籍政策辦理,比如在當地有房產,居住年限等等,或者是夫妻投靠之類,也就是說只要符合當地入戶條件就可以遷回,不符合條件的,說什麼都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