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保險受益人時要他本人同意嗎
依據我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指定受益人時是不需要受益人本人同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爲與其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爲受益人。被保險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或者使用權的行政複議決定爲最終裁決。
二、受益人可以指定多人或變更嗎
1、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爲受益人。
2、受益人爲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
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3、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書面通知保險人。
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
4、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以上就是小編對相關問題的解答。
依據我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指定受益人時是無需他本人同意的,因爲受益人只享受保險合同帶來的利益,並不承擔義務。
但投保人在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需要經過被保險人的同意。
需要更進一步的法律解答的讀者,歡迎在本站網上向專業律師進行相關諮詢。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