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工程建設不招標

什麼情況下工程建設不招標

一、什麼情況下工程建設不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

2、施工主要技術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3、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

4、採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並且其他人承擔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工程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另外,根據國務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第四條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三、建設項目應招標未招標的處罰是什麼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必須招標而不招標的,

(1)責令限期改正,可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以下罰款;

(2)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這裏的處分指行政處分。

四、招投標涉及圍標串標的行爲該怎麼處理?

1.中標無效;

2.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

3.情節嚴重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其1年至2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

4.投標人自串通投標處罰執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又串通投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5.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工程建設項目不招標的情形,法律中大致規定有六種,各位可以適當參考。同時在一些情形,也明確要求了是必須要進行招標的。大家也可以通過上文進行了解。如果您還有其他的疑問,或者您當下的情況複雜,可直接點擊下方的“立即諮詢”按鈕提問。我們的律師定爲您提供最優質且最適宜的建議以及法律援助。最後,感謝各位的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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