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如果駕駛人已滿14週歲,駕車故意將人撞死引起的交通事故,將會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如果駕駛人已滿16週歲,有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將會承擔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有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爲,將會承擔危險駕駛罪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