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常用10篇)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常用10篇)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3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借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 款期內,年利爲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 款。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 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借款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 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 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 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借款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 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 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 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4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

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整(大寫)。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爲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a、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b、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5

合夥人:甲,男,_年_月_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男,_年_月_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總投資爲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合夥期滿;

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

合夥人:___

_年_月_日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6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7

合夥協議怎麼寫
(1)合夥企業名稱(或字號)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夥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夥企業的經營以及設定的存續期限;
(4)合夥企業的設立日期;
(5)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6)合夥人的投資形式及其計價方法;
(7)合夥的退夥和入夥的規定;
(8)損益分配的原則和比率;
(9)付給合夥人貸款的利息;
(10)付給合夥人的工資;
(11)每個合夥人可以抽回的資本;
(12)合夥人死亡的處理以及繼承人權益的確定;
(13)合夥企業結賬日和利潤分配日;
(14)合夥企業終止以及合夥財產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事項。
另外,合夥協議可以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合夥協議就是設立合夥組織必備的法律文件,是明確合夥人各項權利和義務的基礎性法律文件,同時也是設立合夥組織必須上報主管部門的必備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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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8

甲方(貸款人):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_______

甲方雙方下列事宜達成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筆資金週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整(大寫)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欠款及利率乙方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款項甲方收還款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合同規定借款期內。月利_______借款方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權利義務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實提供有關資料借款方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期能歸還貸款方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期數歸還貸款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得挪作用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有向借款方追償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七、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期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乙方期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成由任意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按照《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9

個體合夥經營協議書1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姓名:身份證號碼:

2、姓名:身份證號碼:

3、姓名:身份證號碼: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由三方自願合夥組建

第二條合夥名稱:100家裝飾建材主要經營地:咸寧市永安大道學府華庭元原售樓部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與建材裝飾,室內裝修。

第四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爲2年,自20年5月30日起,至20年5月30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元,享有%的股份。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5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於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100家裝飾建材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商行的事由。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商行造成損失;執行合夥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100家裝飾建材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商行的合夥人。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100家裝飾建材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10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100家裝飾建材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100家裝飾建材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三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100家裝飾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100家裝飾建材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如果金額達到500元以上,須由其他合夥人同意之後,才能報銷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100家裝飾建材進行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夥人簽名(手印):合夥人簽名(手印):合夥人簽名(手印):簽名時間:年月個體合夥經營協議書

21、民法通則、民法通則意見和合夥企業法都規定個人合夥。這些法律規定個人合夥的組成,經營活動範圍,合夥人的責任等。個人合夥在我國民法中是等同與自然人對待的,因此,個人合夥像自然人一樣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種無限連帶自認是一種對外責任,而合夥人內部關係的考點常常會與之相互結合。

2、掌握個人合夥,必須主意三點:(1)個人合夥責任的確立有待於合夥人身份的確定,而合夥人的認定主要從是否分配盈餘的角度來判斷;(2)個人合夥連帶責任不以合夥人內部有不同的約定而轉移;(3)若一個合夥人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部分對外承擔責任後,對其他合夥人有追償權。

二、個人合夥債務怎麼承擔

1、遵循“雙重優先權”原則。對於合夥人而言,如果個人債務與合夥債務並存,原則上應當適用“雙重優先權”原則:即合夥財產首先用於償還合夥債務,償還之後若有剩餘財產的,應根據各合夥人享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再分別用於償還合夥人的個人債務;反之,合夥人的個人財產首先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償還個人債務之後若有剩餘的,再用於償還合夥債務。新加入的合夥人與其他合夥人享有一樣的權利和義務。對其加入之前合夥已經存在但尚未清償的債務,應與其他合夥人一起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出合夥的,退夥人對退出合夥前原合夥的債務,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的法律依據。民法通則規定: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根據上述規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的清償責任的性質屬於補充性責任,合夥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先向合夥財產求償;只有該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才應向各合夥人求償。無論是合夥企業還是個人合夥,對外(即對合夥的債權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無限”即承擔責任不以出資額爲限;“連帶”則意味着每個合夥人均須對全部合夥債務負責,債權人可以依其選擇,請求全體、部分或者個別合夥人清償,被請求的合夥人即須清償全部的合夥債務,不得以自己承擔的份額爲由拒絕。無論是合夥企業還是個人合夥,對內(即合夥人之間)則是按份之債,某個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債務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按份)追償。

三、2018年個人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甲方:_身份證號碼:乙方:_身份證號碼:丙方:_身份證號碼: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爲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1.甲方_(姓名)以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乙方_(姓名)以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丙方_(姓名)以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甲方(簽字蓋章):_乙方(簽字蓋章):_丙方(簽字蓋章):_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地點:_個體合夥經營協議書3甲方:_乙方:_甲方是一從事研發_爲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臺穩固。該工藝技術爲職能部門,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_市、區縣經營_,開發該地區污水處理市場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研發的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爲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_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於對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四、雙方爲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知識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_萬元整;_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_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_個月,通過媒體聲明,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爲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美,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着“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污水再生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獎勵對方按總價_%(稅前)提成。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3.正常報價_%獎勵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兌現方式項目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應得報酬的_%,第二批款到位後,將提供信息方_%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延續_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簽字蓋章)乙方:_(簽字蓋章)_年_月_日個體合夥經營協議書4甲方:住所:聯繫電話:乙方:住所:聯繫電話:丙方:住所:聯繫電話:風險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丙(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_公司,共同開拓開_市場,自願簽訂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風險提示: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並在_工商局正式註冊成立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佔_%、乙方佔_%、丙方佔_%。公司收益按年覈算分配。

二、甲方責任以及權利風險提示: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甲方以_方式作爲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爲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爲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三、乙方責任以及權利乙方以_作爲出資,負責公司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爲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爲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四、丙方責任以及權利丙方以_作爲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爲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爲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五、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爲基礎,本着開誠_、團結合作的原則,公司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六、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_份,自三方本人簽字之後生效,有效期爲_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力,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並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如果決定退出的一方無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後,若公司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_年。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年_月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年_月_日丙方(簽字):簽訂地點:_年_月_日個體合夥經營協議書5合夥人(甲方):身份證號:合夥人(乙方):身份證號:合夥人(丙方):身份證號:鑑於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

第一條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夥。

2、經營名稱:全體合夥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2)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元,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3、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夥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

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

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夥經營連續在在_月內出現虧損;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

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丙方簽字:_年_月_日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0

創作編號丄GBXXXXXXX4563BT9125_W創作餚:鳳嗚大王 個體戶轉讓協議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店鋪名稱:店鋪地址:營業執照註冊經驗範圍和項且:甲方年_月_日投資設立餐飲店,該店位,目前該餐飲店處運營困難狀態。鑑乙方有多年的餐館經驗及豐冨的人脈關係,甲乙雙方經過慎重考慮,甲乙雙方現進行營運合夥,可以實現彼此互利共贏。有鑑此,甲乙經友好協商,就合夥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參與餐飲店運營,並保證乙方享有本合同所約走的權利。乙方以勞務出資的方式加入合夥;合夥期間,乙方具有參與該店的運營決策權及管理權。雙方的出資比例協走爲:甲方%,乙方%。

第二條合夥期間,甲乙雙方均應當乗承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投入、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合夥宗旨,共同將合夥運營好。

第三條乙方加入合夥後,店鋪字號及相關證照繼續沿用。如需對現有店鋪逬行裝修、修繕或設備補充、更換,甲乙雙方協商決走。店鋪的裝修、修繕或設備補充、更換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甲乙雙方另有協議約走除外。

第四條合夥開始後,餐飲店的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房租、水電、物管、人員工資、獎金、稅費、運營成本等,由甲乙雙方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第五條合夥開始前,甲方運營該店所產生的債權債勢,由甲方自行享有及承擔。合夥開始後,由該店運營所產生的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平均享有及承擔。

第六條合夥所產生的利潤,先行支付運營所需成本後,淨利潤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進行分配。虧損按照上述比例進行分別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期間雙方約定。合夥期間,甲方應當保證能取得上述約走經營期限的承租權。

第八條合夥期間,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將該店進行轉讓或提前結業,否則,應當按照每的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甲方因私自轉讓或提前結業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合夥期間,如遇經營不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結業或轉讓的,甲乙雙方可以對該店進行轉讓或提前結業。

第十條合夥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可以延長合夥期限。如雙方不再合夥,合夥終止。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

第八條、第九條致使店鋪被轉讓或結業的,按如下約定處理:轉讓所得款項,雙方同意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進行分配;結業的,雙方應當進行清算,清算後所得淨資產,雙方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合夥期間,任何一方原則上不得提前退夥。甲乙的具中一方發生以下事由的視爲自動退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或連續三個月無法聯繫並進行有效溝通喪失行爲能力,或不再適合逬行經營活動喪失償債能力,個人經濟狀況無法繼續承擔及償還債務。發生以上情形的,應當進行清算,並在清算後及時進行利益分配。不經協商一致即擅自退夥的,視爲同意不經清算分配利益即退夥,退夥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約走的權利,但仍需承擔相應債務;由擅自退夥對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退夥方應當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的,可協商解除合夥,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合夥期間,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再行引進新合夥人。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之處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特別條款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以下空白)GBXXXXXXX4563盯9125_W創作編號上創作者:鳳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