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對防高空墜物的措施有以下幾種:1.建築施工單位應設立警示牌。提示過路行人注意查看繞行。2.施工地應設置防護網、圍欄等安全措施防止墜物。3.注意居民樓房墜物。居民不要隨意拋物,定期檢查陽臺、窗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