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懲罰性賠償會被退還嗎?

一、保險懲罰性賠償會被退還嗎?

保險懲罰性賠償會被退還嗎?

保險懲罰性賠償是不會被退還的,只有當被告行爲超過了社會容忍的限度,才能適用懲罰性賠償。因此,一般侵權行爲不適用懲罰性賠償。而要判斷被告行爲是否超過了社會容忍的程度,必須結合被告的主觀心理狀態綜合考察。如果被告的心理狀態存在邪惡動機、被告實施了詐欺行爲,或被告濫用了權利、被告由於故意或重大疏忽而不計後果、被告輕率或有意識地不顧他人權利和安全的行爲,均屬於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情形。

二、懲罰性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

懲罰性賠償一般都是按天進行計算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懲罰性賠償金適用的前提是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欺詐行爲。欺詐是指經營者採用捏造虛假情況、歪曲事實,掩蓋真實情況等手段實施欺騙,使消費者產生錯誤認識面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的行爲。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欺詐行爲主要是

(一)在商品或服務的廣告中,製作、發佈虛假的、引人誤解的廣告;

(二)對商品的價格作虛假表示;

(三)冒用他人的註冊商標、冒用質量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僞造商品的產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

(五)採取僱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的;

(六)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七)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八)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若是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或者是收取保險費的國家機關有違規的行爲,此時相關的民事主體都有可能會被判處支付懲罰性的賠償金。此類賠償金一般是支付之後就被劃歸爲國家的財政,故此除非指行政機構撤銷處罰,否則保險性質的懲罰性賠償金不會被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