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承包合同糾紛如何審查合同效力?
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審查合同效力:
1、合同主體是否適格;
2、合同目的是否正當;
3、合同內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二、承包合同存在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1、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民事行爲能力;
2、合同存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3、合同違反法律法規額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三、承包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承包合同糾紛的訴訟代理人有哪些?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五、承包合同糾紛舉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覈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
4、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簽名蓋章,註明提交日期,並依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
以司法途徑處理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庭或者是法院都會對承包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因爲在承包合同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情況下是不需要履行相關義務的。原被告需要針對承包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據,法院是依據證據材料進行審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