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法權限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工作時間基本上都能保證是每週40小時左右。乾的活當然都是警察們不願意乾的,譬如站在街頭維持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秩序、站在機關門口充當保安、在街頭巡邏(一般都是一個警察帶一隊協警)等等。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爲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