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犯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正確區分爲親友非法牟利罪與一般背信經營行爲的界限

主要應從三個方面考察:

第一,看行爲人是否利用了職務便利。如果行爲人沒有利用職務便利,即使對其親友所進行的經營活動提供了幫助,也不能以本罪論處。

第二、看行爲人通過實施背信經營行爲而使國家利益遭受的損失是否達到重大,如果行爲人的背信經營行爲未使國家利益遭受的損失達到重大的程度,就不能以本罪論處。數額是否巨大不是構成本罪的必要要件,因爲本條中並無行爲人非法獲利及其數額大小的規定,而只有行爲人利用職務便利,實施背信經營行爲,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或特別重大損失的規定,因此,劃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其標準之一,應爲行爲人實施背信經營行爲而使國家利益遭受的損失是否達到重大或特別重大。在這裏,國家利益遭受的重大損大與行爲人非法獲利數額巨大或數額單位採取高價採購或低價銷笛雨品其至宋購門巳親灰經營管埋叩位的不合格詢品、從而將求伎經營的損失轉嫁給電仙、造成的損失數額巨大,顯然是不同的犯罪結果,不應混爲一談。

第三,背信經營罪的犯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此以外人員的背信經營行爲不構成本罪,對於他們的背信經營行爲只能追究其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如果構成侵佔或者其他犯罪的,應以相關犯罪論處。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針對的是國有公司企業及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來爲自己的親友謀取利益,並且造成了國家利益上面的損失,那麼就會構成此罪會處以有期徒刑,最高可高達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