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無犯罪證明可以開具嗎?

一、取保候審期間無犯罪證明可以開具嗎?

取保候審期間無犯罪證明可以開具嗎?

取保候審可以開無犯罪證明。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因爲案件還沒有經過法院判決,是不能認定有罪的。至於無犯罪記錄幹什麼用、證明是否備註負案在身,都要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情況有哪些

取保候審的適用情況: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爲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持有效護照和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審。

8、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對於需要繼續偵查的,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取保候審。需要複議、複覈的,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開具無犯罪證明,但是證明開具的內容還有是否開具需要公安機關審查,取保候審適用的情況包括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爲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