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會判多長時間

一、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會判多長時間

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會判多長時間

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僞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變造國家機關印章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盜竊、搶奪或者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印章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年滿l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既可以是軍人,又可以是非軍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及印章而仍決意盜竊、搶奪或毀滅。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證件、印章而盜竊、搶奪或毀滅的,不能構成木罪,但可構成他罪如盜竊罪、搶奪罪等。至於其動機可多種多樣,或爲了招搖撞騙,或爲了出賣謀利,或爲了自用,等等。不論動機如何,均不影響本罪成立。

三、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情節嚴重標準是什麼

1、是多次大量僞造證件;

2、是僞造重要國家證件;

3、是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的;

4、是給國家名譽造成損害的;

5、是有惡劣動機的,如爲報復陷害等。

國家機關的證件是嚴格的管理制度,他人變造國家證件來行騙或者謀利,就觸犯了法律構成了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根據行爲人犯罪的情節判處相應的量刑,一般犯罪情節較輕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