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監外執行需要多少錢?

申請監外執行需要多少錢?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檢察院查清犯罪事實後會發起訴訟,法院按照程序展開審理,並做出判決。犯罪分子被處以有期徒刑的,按照規定要在監獄內執行,如果其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懷有身孕,則可以監外執行。那麼,申請監外執行需要多少錢?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做個具體瞭解。

一、申請監外執行需要多少錢?

按法律規定,暫予監外執行並不是交多少錢就可以辦理的,只有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纔可以辦理暫予監外執行。保證金是取保候審的一種保證制度,對於暫予執行的服刑人員法律沒有規定要交保證金。有些地方的社區矯正機關收取暫予監外執行服刑人員的保證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特殊情況,不適宜在監獄或者拘役所等場所執行刑罰,暫時採取不予關押的一種變通執行方法。

二、監外執行的程序是什麼?

對具備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決時,可直接決定。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製作《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載明罪犯基本情況、判決確定的罪名和刑罰、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原因、依據等內容,並抄送人民檢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

在判決、裁定執行過程中,對具備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查決定。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批准的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

三、監外執行的實施機構是哪個?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必須接受監督改造並遵守有關的規定。

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應當及時收監。對於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裁定的同時決定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對該罪犯的收監,應當由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通知人民法院將該罪犯依法交付執行。如果罪犯是在執行過程中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監獄等執行機關收監。暫予監外執行過程中罪犯刑期屆滿的,應當由原關押監獄等執行機關辦理釋放手續。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申請監外執行需要多少錢這方面的知識。監外執行和取保候審不同,是不用任何費用的,只要符合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當事人的請求。對於監外執行的罪犯,社區要進行思想教育,如果特殊情形消失後,罪犯的刑期還未到,則應該繼續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