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前輕微抓了一下算犯法嗎?

一、胸前輕微抓了一下算犯法嗎

胸前輕微抓了一下算犯法嗎?

這種情況還不屬於犯法,但是有可能違反了《治安處罰法》。因爲並非任何強制猥褻他人的行爲都構成強制猥褻他人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他人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他人行爲亦視作爲犯罪。要將強制猥褻他人行爲與非強制性猥褻他人行爲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他人的行爲,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他人行爲也不能視作犯罪。猥褻行爲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褻罪的構成要件

猥褻的構成要件

主體要件: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主觀要件:故意,但不具有強行姦淫的目的(對男童和男性的猥褻包括姦淫行爲);

客體要件:侵犯了社會對自然人的性羞恥心合法的保護;

客觀要件: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

三、猥褻罪的司法認定

1、本罪與強姦罪的界限

目的上:行爲人有無姦淫的目的。

行爲上:有無直接性行爲。

2、本罪與猥褻兒童罪的界限

對象:本罪犯罪侵犯的對象爲他人或者14週歲以上的女性。

4、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

兩者都可以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區別在於:

(1)對象情況不同。本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婦女爲對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婦女的行爲,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實施的;

(2)目的動機不同。本罪對婦女進行的侮辱行爲,一般是出於鬧事取樂;而侮辱罪中對婦女進行的侮辱,一般是出於個人恩怨、嫉妒或報復,目的是貶損特定婦女的人格和名譽。

並非所有的猥褻行爲都是犯罪。上述的情況之時違反了《治安處罰法》,還未構成刑事犯罪,就只需要行政拘留或者說處罰金即可。但是如果屬於公共場合猥褻他人或者說對未成年人實施猥褻行爲的屬於嚴重情節,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