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強制執行起訴請求是否會被受理

一、不服行政強制執行起訴請求是否會被受理?

不服行政強制執行起訴請求是否會被受理

不服行政強制執行起訴請求是不會被受理的,對行政強制執行不服,不能起訴,但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如果對執行異議裁定不服,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複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二、行政強制執行其特徵是:

(1)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2)行政強制執行以相對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中要求履行的義務爲前提。

(3)行政強制執行的內容,是行政處理決定中要求相對人履行的義務。

(4)行政強制執行的對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中要求履行義務的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 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謂強制執行,本來就是在當事人不履行義務的情況下采取強制性措施,所以,行政強制執行的決定不是必須要爭取了當事人的同意才發生法律效力。如果行政決定真的有問題的話,人民法院也不會支持行政單位的行政強制執行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