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承包的林木被徵用怎麼補償

已承包的林木被徵用怎麼補償
律師解析:已承包的林木被徵用應當補償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林木補償費和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進行階梯性分段,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