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地被政府佔用如何補償?

承包荒地被政府佔用如何補償?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徵地補償標準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被徵用的土地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自留地,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和不需要統一安置人員的,按本標準執行。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可以從中提取不超過徵地補償標準10%的額度,作爲村級土地補償費。徵收集體建設用地土地補償標準,按照集體建設用地前的地類加上報批費用進行補償。或者採取產權調換的方式進行安置,採取產權調換的方式進行安置不另作補償。

無論是徵收何種類型的土地,只要是行政機關實施徵地行爲的,那麼就需要對被徵收土地的行政相對人支付相應的徵地補償金,在計算徵地補償金的時候,首先需要確定被徵收土地的類型,之後再根據法定的政策標準來確定具體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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