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河南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河南土地使用稅稅率的規定是: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計算,鄭州、洛陽市每平方米年稅額1.5元至30元,開封、平頂山、安陽、新鄉、焦作、南陽、商丘市每平方米年稅額1.5元至28元,鶴壁、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市每平方米年稅額1.2元至24元。法律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