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有借條可以直接判決勝訴嗎?

一、 僅有借條可以直接判決勝訴嗎?

僅有借條可以直接判決勝訴嗎?

僅有借條是不可以直接判決勝訴的,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歸還借款時,應當證明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雙方就借貸法律關係達成合意,二是出借人實際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項。在出借人能夠提供真實完整的借款憑證的情況下,一般應可以推定其與借款人之間達成了借款合同關係的合意,並且實際履行了款項交付義務。其次,雙方當事人之間無論是否簽訂了書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對借款的實際交付未保留完整證據,特別是借款通過現金交付的情況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據、收條、欠條等證據,證明款項已經交付。此時,則還應當具體區分債權憑證的種類和內容作出判斷。

二、借條的書寫規範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纔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爲,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爲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着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爲20年,欠條爲2年。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借條的具體書寫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的,特別是對於借條的具體事項認定上,還需要提供實際的借款事實才可以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判決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