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違約情形有

借款人的違約情形有: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佔多數。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四)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違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