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提起無效宣告時效是多久?

一、商標提起無效宣告時效是多久?

商標提起無效宣告時效是多久?

商標提起無效宣告時效是9個月的時間。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個人請求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後,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二、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時間週期:

1、15天: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複審。

2、9個月: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複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30天:若複審失敗,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商標存在侵權,或者是對方所註冊商標存在無效的話,發現之後都可以向商標委員會提出這個宣告註冊無效的申請,當然具體是否進行宣告,還需要由商標委員會來做出專業的決定,但是這是有一個時間方面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必須在9個月時間內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