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祕密怎麼確定管轄?

侵犯商業祕密怎麼確定管轄?

商業祕密被侵犯,我們會到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商業祕密的管轄是哪個法院呢?我們的法律當中是否都有規定呢?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介紹。

侵犯商業祕密的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關於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紀要》中規定,技術合同糾紛屬於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糾紛,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確定管轄的除外。

因此,對於涉及技術祕密的合同糾紛,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於不涉及合同的技術祕密糾紛以及涉及經營祕密的糾紛,目前沒有立法或者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其級別管轄。我們認爲,參照前述規定,對於不涉及合同的技術祕密糾紛以及涉及經營祕密的糾紛,也應當由中級法院管轄。至於侵犯商業祕密的地域管轄問題,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爲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依據指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991年4月9日主席令公佈)

第二十九條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1年7月14日公佈)28.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侵權行爲地,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3《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關於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紀要》(2001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90.技術合同糾紛屬於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糾紛,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確定管轄的除外。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當中關於商業祕密的管轄。如果您還有關於商業祕密的其他問題,如起訴後怎麼舉證,需要哪些證據等等問題,請把您的具體問題發至我們本站,我們這裏有最好的律師,最權威的法律知識。幫助您解決法律上的困惱,維護您最大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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