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搶注商標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惡意搶注商標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惡意搶注商標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訴訟時效是兩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爲之日起計算。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爲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爲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爲,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權利的制度。通俗地說,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權利被侵害後,應在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間內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合法權益;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間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不受法律保護。

二、惡意搶注商標的情形有什麼?

惡意搶注商標行爲主要可以分爲以下幾種:

(一)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爲

1、 複製、摹仿、翻譯他人馳名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爲。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行爲。

3、 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4、 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爲。

(二)損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惡意搶注行爲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前段規定申請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實際上是禁止惡意將他人具有商業價值的商號、外觀設計、作品、姓名、肖像等搶注爲商標。

(三)以獨佔公共資源爲目的的搶注行爲

此類搶注行爲的基本特徵在於將本屬於公共資源的標記搶注爲商標,商標註冊後妨礙他人的正當使用造成市場秩序混亂,或者使用時容易造成相關公衆對商品產地或者特點等發生混淆。

搶注商標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搶注他人事先使用並且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爲;複製、翻譯他人的馳名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爲,都屬於惡意搶注他人商標是違法行爲,由此給商標所有者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