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申請好處

版權申請好處主要有下列內容:
1、維護作者或其他版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解決因版權歸屬造成的版權糾紛,併爲解決版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
2、有利於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於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
3、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企業創新實力的表現。

版權申請好處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爲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