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共有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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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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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場地租賃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聯繫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聯繫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所及公共場地的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場地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公共場地位於區商鋪外,緊鄰物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