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租賃合同門面拆遷

門面租賃合同門面拆遷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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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租賃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證商業用房情況,確認對方爲該商鋪產權人,如對方不是權利人,取得商鋪產權人書面同意;

2、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4、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較好把店面照片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爲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5、確認租賃期間租押金與收取日、租約終止轉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約應如何處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6、確認租約到期後如繼續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7、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另外,在承租商鋪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和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爲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