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交站亭建設租賃合同

校園公交站亭建設租賃合同

校園公交站亭建設租賃合同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加強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美化校園,爲師生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建設學校公用設施暨校車公交站亭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雙方遵守:

一、合作內容

1-1、建設校園公交站亭的具體位置由雙方協商共同確定,並作爲合同附件。

1-2、校園公交站亭建設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承擔相關建設費用。

1-3、甲方同意乙方所建校車公交站亭用於廣告發布(包含公益和商業廣告),並承諾乙方爲校車公交站亭媒體的唯一建設與經營者。

1-4、校園公交站亭建成後,甲方同意將校車公交站亭建成之日起的 年的媒體經營權,作爲對乙方建設費用的補償

二、校園公交站亭建設及其管理

2-1、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施工建設。

2-2、乙方在建設過程中,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由施工原因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全部解決,與甲方無關。

2-3、甲方保證爲乙方提供施工期內場地使用的便利及外部施工協調工作。

2-5、甲方負責對校園公交站亭的日常維護與監督管理,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2-6、甲方校園公交線路,停車點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使校園公交站亭和公交線路保持一致。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3-1、合同補償期滿後,該校車公交站亭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權。

3-2、乙方發佈廣告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涉及廣告發布向政府部門報批審覈透過由乙方自行處理,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3-3、甲方承諾不在校車停靠區域附近新建類似設施。

四、違約責任

4-1、除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條件外,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履行的,均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單個站牌製作安裝費X數量)並承擔守約方的間接經濟損失。

4-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違約的,在不可抗力期間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糾紛解決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另訂立補充條款解決。本合同的附圖、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條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