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證明怎麼開具有法律效力?

一、工資證明樣本

工資證明怎麼開具有法律效力?

工資證明

茲證明___是我單位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在我單位工作___年,崗位爲____,年收入__萬元(人民幣)。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蓋章):_____

日 期:___年__月__日

二、工資證明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爲了滿足員工購買房屋、汽車,或申請信用卡時獲得高額的貸款或信用額度,而應員工的要求爲其出具虛假的收人證明,似乎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但是,企業在爲員工提供這項便利的同時,卻爲自己埋下了問題的伏筆。乍一看來,公司確實很冤枉,但仔細分析,公司其實並不委屈。因爲,爲員工出具虛假收入證明本身就是一種不合法的行爲,雖然出於好意,但使用的是一種非法的方法和手段,爲投機員工實現非法目提供便利和幫助,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將會是必然的結果。

提示一:虛開收人證明,將侵害用人單位的自身權益。

顧名思義,收人證明就是對勞動者就職期間收入的確認,用人單位在收入證明上加蓋公章,證明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對證明記載內容的認可不僅對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對用人單位自身也產生法律效力。雖然在出具虛假收入證明時,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你知我知,但證明本身並不能反映這是虛假的事實。因此,勞動位一旦產生爭議,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相反並有效的證據證明收入證明誤解或受脅迫所出具的虛假證明,收人證明就會成爲認定勞動者工資證據,對用人單位的權益產生侵害。

提示二:虛開收入證明,可能會侵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

虛開收人證明的行爲所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導致銀行作出錯誤的貸款決定,增大了銀行收回貸款的風險。如果銀行根據公司蓋有公章的收人證明爲申請人批准和發放了超過正常標準的按揭貸款而遭受了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將有可能因提供證明檔案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雖然貸款合同是員工與銀行之間簽訂的,按照合同的相對性,銀行只能追究債務人(員工)的違約責任,但用人單位出具虛假收入證明卻侵害了銀行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在作出虛假收入證明時,具有主觀故意,與員工共同構成了“惡意串通”損害第三方利益的侵權行爲。目前,我國法律雖然未明確規定第三入侵害債權的相關制度,但在司法實踐中已經出現了類似的判例。司法機關完全可能透過個案的自由裁量權處理銀行的侵權之訴,判定用人單位爲出具虛假收入證明的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爲員工出具虛假收入證明的行爲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但這種做法對用人單位存在的潛在風險卻是顯而易見的。誠實信用和公平合理必將是社會推崇的行爲準則。因此,用人單位應當權衡利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守法經營,避免陷入類似本案這樣的糾紛,避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對於工資證明怎麼開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小編在文中爲大家整理了一篇工資證明樣本以供大家參考,在需要工資證明材料的時候,可以按照該樣本進行填寫,另外工資證明是不能虛開的,因爲可能會損害到自己和單位的利益,也可能會導致第三方的利益受到損害一次,因此千萬不能虛開工資證明。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廣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