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謊報軍情罪,是指故意隱瞞、謊報軍情,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造成首長、上級決策失誤的;(二)造成作戰任務不能完成或者遲緩完成的;(三)造成我方人員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人以上,或者輕傷三人以上的;(四)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用物資損毀,直接影響作戰任務完成的;(五)對作戰造成其他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