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後能否分紅?股權質押後有哪些法律後果?

擁有公司股份的人就是作爲公司的股東是可以參加分紅的,在年底的時候如果公司運營情況好的花公司是會給股東分紅的,那麼要是股東將自己的股權質押給別人之後還可以參加分紅嗎,能否分紅會受到股權是否質押的影響嗎?本站小編整理了股權質押後能否分紅的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股權質押後能否分紅?股權質押後有哪些法律後果?

一、 股權質押後能否分紅 

股權質押後還可以參加分紅,並不會因爲已經將股權質押就不能參加公司分紅了。

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百三十條規定,除非在質押合同中明確排除,否則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股權產生的孳息(股息或紅利),出質人不得拒絕。在債務人不存在不履行債務的行爲時,且債務履行期限未屆滿,出質人應如何處理孳息存在爭議,因爲除規定“孳息應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外,關於質權人如何處置孳息法律未予以明確。

只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出現擔保能力嚴重不足的情形時,質權人才能行使質權,也才能以孳息充抵債務,否則質權人只能持有但不能充抵該孳息。在債務人清償主債務後,質權人應返還孳息(扣除收取孳息的費用),而且孳息餘額的利息也當按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一併返還。

二、股權質押設立後,出質股東擅自處分質押股權有什麼法律後果

對於出質股東擅自轉讓質押股權的效力,應從債權行爲效力和物權效力分析。從債權行爲來看,屬於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爲,如果質權人同意的,則爲有效民事法律行爲;如未徵得質權人的同意或者追認,則爲無效民事行爲。從物權行爲來看,如果受讓人確係善意第三人,其受讓行爲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則受讓人有權取得質押股權;否則,質權人應當享有擔保物權的追及效力,不論質押股權流轉何人手中,質權人之質權並不消滅,可以直接對抗第三人。

當然,實務中,由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確認以及股權質押、轉讓都應由工商登記機構登記,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記機構的重大過失致質押股權未登記,受讓人關於其爲善意的主張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援。如果受讓人代出質股東清償債務,債權因受讓人代償得以清償,即使先前的出質股東處分質押股權未被同意,也不影響出質股東之前轉讓質押股權的行爲,因爲此時質權人的債權權益已得到實現,抵押權也隨之消滅,故另當別論。

對於股權質押後能否分紅,需要看在簽訂質押協議的時候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質權人是不可以獲得股權所產生的孽息的,因爲孽息的所有是歸股權原有的主人,也就是在股權質押中的出質人,如果還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