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的概念是什麼?股權質押後能否轉讓

一、股權質押的概念

股權質押的概念是什麼?股權質押後能否轉讓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爲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爲標準,可分爲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爲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中的質押屬於擔保物權。和我們常見的抵押不同,質押需要轉移和佔有質押物,而抵押不用。不動產是不能拿來質押的。

二、股權質押後能否轉讓

(一)從合同法及公司法規定角度來說,公司股權質押後可以簽訂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將股權進行轉讓,但是股權變更登記除非取得質權人的同意,否則是無法進行變更登記的,有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1、股權轉讓方應當告知受讓方股權質押的實際情況,防止構成欺詐;

2、對受讓方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可能無法履行。如果股權出質所擔保的債權無法實現,該股權可能會被拍賣用於抵債。

(二)股權質押後,在解押前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轉讓的可以轉讓。

法律依據: 我國《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所以,股權質押需訂立書面合同,並且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需要到證券結算機構登記,未上市的內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質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質押需要到審批機關辦理審批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股權質押完成後,在解除質押前不能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

股權質押作爲現代企業中普遍存在的現象,瞭解什麼是股權質押以及股權質押後能否轉讓的情形,對於維護轉讓人和被轉讓人的合法權益是非常必要的。股權質押後能否轉讓根據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轉讓條件,對於現代企業管理人員有必要了解一些相關知識。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肇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