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擔保人名字沒按手印有效嗎?

一、借條上擔保人名字沒按手印有效嗎?

借條上擔保人名字沒按手印有效嗎?

借條上擔保人名字沒按手印借條不一定有效,主要需要看原本的借條是否有效。

根據《民法典》(20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借貸關係之中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保證人提供擔保有兩種方式

1、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保證

根據《民法典》(2021.1.01生效)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同一借款合同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

在同一借款合同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時,如果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了各自的保證份額,各保證人可以按照各自的保證份額責任保證責任;如果沒有約定各自的保證份額,各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在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下,出借人既可以要求所有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也可以要求其中一個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提供保證責任的期限

當事人可以在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限,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出借人只能在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超過6個月的,保證人將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如果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借款本息還清爲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爲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爲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

通常情形下,若是公民或者是單位在借錢時,可以提供一個經濟收入有保障,且明顯有代替債務人還款能力的擔保人,那麼無疑更容易借錢成功。對於此種有擔保人的情形,在落款處,擔保人也是需要簽上自己的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