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公務員擔保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久

一、農行公務員擔保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久?

農行公務員擔保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久

公務員擔保貸款的還款期限是銀行和借款人協商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對貸款擔保人的要求是什麼?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週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履行擔保義務。

三、對擔保方式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爲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在借貸關係中,對於擔保人的工作崗位並沒有特殊的限制,還貸期限更不會因爲擔保人是國家公務員就有什麼特別的規定,如果債務人沒有還錢,就算擔保人是公務員,也一樣要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