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擔保人不還款會坐牢嗎?

而生活當中,如果要進行借款的話,那麼會要求一個擔保人,擔保人存在,主要是爲了債權人的利益着想的,確實也存在着很多擔保人,也還不起債務的情況,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擔保人不還款會坐牢嗎?是不需要坐牢的,因爲它涉及到都是民事方面的問題。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擔保人不還款會坐牢嗎?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擔保人不還款會坐牢嗎?

個人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處理?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瞭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儘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二、債務人長期不還債怎麼辦?

(一)注意催討

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着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二)及時起訴

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我們國家民法通則第108條,對於,擔保人還不清楚,債務的處理方法作出了規定,無力償還的話可以經過債權人同意,或者是法院的裁定分期來進行償還,這裏是不涉及到坐牢問題的,因爲坐牢的話,他是我們國家刑事處罰當中的一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