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方舉債用於非法支出是否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方舉債用於非法支出是否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但是不幸的家庭就有不同的不幸之處。從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總結幸福的經驗,從不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分析不幸福的原因,讓不幸的家庭變成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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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現一方僞造夫妻共同債務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爲的。所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僞造夫妻共同債務,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