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是否夫妻債務

擔保人是否夫妻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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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緩刑擔保人



    法律沒有規定判決緩刑的需要提供擔保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宣告緩刑。


    相關規定: 《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上所述是小編爲各位讀者整理的緩刑擔保人責任有哪些規定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根據刑法相關法律條文發現,罪犯在緩刑期間是不需要緩刑擔保人負責的,當然對於其配偶,親友或者是朋友都有一定的義務去關注約束其行爲,對其進行一定程度的監督,如果有不符合法律的行爲出現,一定要積極反映,不得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