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夫妻債務如何清償

在婚姻生活中,有夫妻雙方共同欠下的債務就是夫妻的共同債務。那麼,離婚時夫妻的債務要如何清償,這是很多離婚夫妻想要了解的債務問題。離婚時夫妻債務到底如何清償?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就離婚時夫妻債務如何清償的問題來爲大家做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離婚時夫妻債務如何清償

一、下列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1、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欠債務;

2、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所欠的債務以及一方從事經營,其收入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債務爲共同債務;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因家庭析產所分得的債務;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無法共同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爲日常生活所需開支及治療疾病、撫養子女等所欠債務。

二、下列債務屬於個人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三、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四、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五、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六、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綜上所述,夫妻債務在離婚時分爲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進行償還,共同債務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個人債務用離婚後個人分割的個人財產進行清償。如果您對夫妻債務還有什麼想要了解的內容,您可以直接來電話諮詢本站網站上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