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簽訂個人債務協議不進行公證有沒有法律效益呢

夫妻簽訂個人債務協議不進行公證有效,但是協議只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間的協議,否則,不能對抗不知情的第三人。也就是說,如果一方以夫妻雙方共同的名義去借錢,而借錢人也以爲是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麼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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